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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十方藝術獎(書法、篆刻)比賽簡章一、宗 旨:以弘揚傳統藝術,提昇大眾對書法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,藉以 鼓勵社會重視經典文化與藝術,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並弘揚 固有傳統之國粹。 二、指導單位:高雄市文化局 三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十方藝術學會 四、協辦單位 :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五、參賽類別及獎額:計分書法、篆刻二類 書法類:
※ (一) 優選、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,依各組人數之多寡與水準之高低而定。 篆刻類:(不分年齡)
※ (一) 優選、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,依各組人數之多寡與水準之高低而定。
六、比賽方式:採初審及現場決賽制。書法類、篆刻類均須參加初審,擇優公告初審入圍名單,請上十方藝術學會網頁查詢 (一)書法初審: 書寫內容:題目自定,以聖賢佳句、詩詞為主,字數不拘。 書寫規格:國小組以四開宣紙(約長70公分,寬35公分)書寫國、高中組、大專社會組以對開宣紙(約長140公分,寬 35公分)書寫。 作品需落款署名(學生請書寫校名年級 / 依新學籍為準,如小六升國中,則當報國中組)。 (二)篆刻初審:自選五方參選 篆刻內容:內容自定,字數不拘。 篆刻規格:八分印
七、報名方式:請於十方網站http://www.artist.org.tw 下載簡章報名表。 1.書法類:參賽者請將報名表資料填寫完後,夾在作品背面右下角,並郵寄至工作小組。 2.篆刻類:參賽者報名表資料填寫完後,請將拓印作品直接黏在報名表後,並郵寄至工作小組。
八、初審收件日期、地點及注意事項 (一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06年08月31日前,以郵戳為憑。 (二)收件地點:高雄市鼓山區明倫路102號(十方藝術獎工作小組 收 ) 電話:553-7131;手機:0937328562) (三)初審成績公布:09月15日於十方網站(http://www.artist.org.tw )公佈初審入圍之名單,初審入選者始得參加決賽。
九、決賽時間、地點: 106年10月10日上午9:00~11:00 高雄市三民區河堤南路50號 (高雄靜思堂) 夏雪幸理事長0937328562、創會理事長葉國華0933323913 總幹事宋耀偉0915851878
比賽期間不得臨帖、參閱書籍、參考老師書寫範本、並禁用3C產品。 (國小組書寫紙張印有格子,國中組則無)
十、頒獎:預計於當天下午2點舉行頒獎典禮,得獎者請親自領獎。
十一、競賽方式及評選參考 (一)書法類 1.書寫題目於現場公佈。 2 請自備書寫、落款等用具。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(不得使用自備之紙張參賽),每人至多使用2張。但限交1張作品參賽。
(二)篆刻類 1. 篆刻題目10題﹙含朱、白文共20題﹚,於十方網站 http://www.artist.org.tw,並於決賽現場抽籤公佈決賽題目。 2. 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石材(八分印一方)及印箋紙,每人至多使用 3張,但限交1 張作品參賽,所刻之石章亦須繳回。 3.請自備篆刻用品,可翻閱篆刻字典,需檯燈、延長線者請自備。 4.創意、作品與主題概念的切題度將列入評選參考。評選以印面為主,若作品難分軒輊時,邊款將納入評選參考。
(三)注意事項: 1. 未依規定報名、未於比賽現場進行報到手續、未攜帶證件或證件資料不符,將無法入場比賽。 2. 如得獎者有身份不實之情事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座、獎狀外,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,亦須承擔法律責任。 3. 所有參賽及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,以及其他用途之運用,不另致酬。 4.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於活動官網修正、公佈。 5.為了決賽者安全,主辦單位皆投團体保險。 6.比賽當日有現場揮毫表演活動 ※大專社會組以上得獎者(前三名及優選),歡迎加入本會!第一年 免入會費及年費!
------"---------"--------可--------自--------行--- -----影--------印--------"-------" 2017年『十方藝術獎』書法篆刻比賽初審徵件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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